場地預約說明一、條件
教室場地、活動展示預約期 60 天,會議室、研討會場地預約期 180 天,預約借用次數以 20 次為限。超過前述條件,依使用目的以紙本表單至各管理單位洽辦。
二、方式
- 系統登錄:適用於本校教職員、附屬機構承辦人員、班代、副班代、社團社長、學生會會長等。
- 表單申請:未符預約條件,得以紙本表單至各管理單位洽辦。
- 函文申請:適用於校外單位申請,洽總務處保管組辦理。
三、注意事項
- 學生權限須由「教務學務系統」登錄資料後,以取得線上借用權限。
- 詳細借用方式及審核說明,請參閱「場地借用及查詢」系統首頁。點此進入系統
- 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「臺北醫學大學共同空間管理工作細則」。